精准扶贫农家乐创业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精准扶贫农家乐创业补贴
二、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谷城县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谷人社发〔2016〕28号 )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3、开办的农家乐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所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发放工资凭证或劳动合同及联系电话;
5、《湖北省农家乐星级评定申报表》;
6、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凭证。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审核。采取由农户自愿申报,所在乡镇(区) 负责初审提出意见后,由人社服务中心将相关资料整理提交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旅游局联合审核。
(二)社会公示。对审核通过的扶持对象,在谷城县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扶持对象,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旅游局提出拨付申请报告,报送县财政局社保科复核后拨付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从“就业资金支出户”直达农户。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六号窗口(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78号)
八、咨询电话:0710-7330297
注意事项: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及申报时间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