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二、设立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8)9号);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租赁场地创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资金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贫困户手册》中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件及复印件;
5、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凭证
五、办理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和企业,向创业所在地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报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和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六号窗口(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78号)
八、咨询电话:0710-7330297
注意事项: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及申报时间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