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近日通报表扬了2018年度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襄阳市人民政府、谷城县人民政府、南漳县人民政府荣获2018年度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截至目前,我市6个县(市、区)累计建设集中安置点1069个,搬迁安置贫困群众22587户56545人(保康县12043户34284人,南漳县4804户12227人,谷城县4055户7734人,襄州区70户248人,枣阳市1527户1777人,老河口市88户275人),拆除旧房16946户,复垦土地5974亩,生态修复11193亩,6个县(市、区)全面完成了“十三五”建设搬迁任务。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相关市领导多次深入易地扶贫搬迁现场指导,优化机制,上下联动,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市易迁办印发通知、制定路线图,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市直成员单位协调督导责任,合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攻坚工程。
我市组织各地通过联合踏勘选址、统一规划设计、引入群众参与和监督机制等措施,严格把控工程规划建设全过程,对安置点水、电、路、便民超市、卫生室等10余种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进行细化规范,确保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全市培育了南漳长坪镇园家湾、保康两峪乡双堰湾等一批产业脱贫的安置点典型。目前,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初步形成了食用菌、木本油料、茶叶、乡村旅游和特色种养等主导产业。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我市严守政策红线和整改底线,坚持建房搬迁与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各类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