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禁毒办关于公开招聘禁毒社工的实施方案

©原创   2019-03-13 15:34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谷城县禁毒办关于公开招聘禁毒社工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和《湖北省中心戒毒社区建设考评办法》(鄂发[2018]13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县禁毒办依照《谷城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谷人社发[2016]47号)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禁毒社工。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禁毒社会化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谷城籍符合《谷城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谷人社发[2016]47号)规定的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为人诚恳路实,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性格开朗、热情稳重;

3、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45周岁;

5、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6、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7、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负责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县禁毒办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谷城政府网、谷城新闻网、云上谷城APP客户端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 3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 00;

3、报名地点:谷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谷城县公安局大楼819室),联系人:肖艳红  咨询电话:07107404561、13697209430;

4、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6张等必备证件,由县禁毒办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禁毒办及公安局政工、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由县禁毒办在通过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具体情况在同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职业技能测试

禁毒社工职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电脑操作能力和基本的写作能力,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利用电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字数的文字数量;二是利用电脑根据面试考官给出的基本数据和要求,完成一篇300字以内的短文(情况说明)。如速度相同,则按照文字和标点的正确率,以及短文的通顺程度,予以计算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在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集中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县禁毒办、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报名人员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1、县禁毒办按规定的程序,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成绩、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县禁毒办负责组织拟聘用对象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禁毒办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六、劳动报酬

正式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招聘报名表

 谷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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