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政务公开栏

©原创   2018-09-20 10:45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肖珩

工作职责



婚姻登记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其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件;

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4、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件。


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件。


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来源:谷城县民政局 通讯员 涂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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