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襄阳市近期出台公积金新政明确规定,放宽租房和离职职工的提取条件。过去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只要名下没有房产,凭借租房合同和交费收据,每年只能够提8000元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新标准来了
新标准为每平方15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晓雯告诉记者,如果是在房管局租房有备案的情况之下,可以提供在房管局备案的那个租房备案合同,还有就是交钱的税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是每平方15元。
按照这一标准,租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月就能够提取1500元,一年就能提取1万8000元,远远高于过去的标准,对于租房家庭的支持力度显然更大。而这样的办法,同时也是落实租购同权的有力举措。
而对于从外地转移的公积金,则进一步收紧
外地转回襄阳或提取均有限制
对于将外地的公积金转回襄阳提取的问题,新规有了较大的调整。不再允许立即取走,而是要求存放在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而且只能用于租房或者买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解释说,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有人通过异地转移,提取公积金投资楼市或者用于其他不符合的途径。周晓雯还说,首先要在襄阳市开具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半年及半年以上,才能将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回襄阳。
除此之外,这次修改的公积金提取办法还规定,离职后没有新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可比过去提前一年半的时间提取。
(来源:楚天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