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超车 ↑ “全责”!

2024-05-24 10:06   云上谷城

驾车在路上,有时“赶时间”

或者觉得前车速度“太慢”

有些驾驶员朋友

可能就会提速超车

但是,超车不仅仅是

变道-加速-超

这么简单

一次强行超车、会车

可能会赢得一时的“快”

更可能失掉行车的安全

下面来了解一下

01以下情形不得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02安全超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03超车时的灯光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想要“安全超车”

驾驶员还需注意以下情况

↓↓↓

1弯道超车

经过弯路时

无法观察清楚对向车辆的行驶状况

在这里违法超车

如遇突发情况

你已经没有躲避空间

2连续超车

在上图中

驾驶人选择压越黄色虚线超车

这一行为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但在下坡路上

驾驶人难以观测对面通行状况

这时应该果断放弃超车

如果对面驶来的是大型车辆

此时超车

被超的“后车”没有及时拉开车距

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提醒大家

不要连续超车

3超越大货车

我们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刚刚准备超车

却发现对象有车驶来

这时就应该放弃超车

总的来说

超车的防御性驾驶就是

观察路况,确认下列信息:

# 有无车辆相向驶来

# 后方是否有来车

# 距离是否足够超车

# 前车是否提速

# 超车完成后并线距离是否足够

# 注意道路中心的标线,不要实线超车!

在实施超车的过程中

做好以下四点

保证自己安全:

# 提前打好转向灯告知后车

# 与被超车辆并行时需要留出足够的横向距离

# 完成超车后保持小角度转向回到行车道

# 不要右侧超车

来源:湖北交警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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