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读(一):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义重大

©原创   2021-05-31 15:51   云上谷城

编前:自200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分别在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强调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不动产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说明农村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发证事关全局,意义深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我县全面展开,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严格政策,明确目标,云上谷城(谷城新闻网)从今天起开辟专栏,对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解读。今天推出第一期: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义重大。

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国家实现城乡一体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部署,更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其前提是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2018年,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在职能上实现“五统一”,其中统一确权登记是其核心职能之一,这就要求我们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抓好抓落实,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不动产统一登记目标。

当前,全县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法定宅基地面积为农民确权登记,把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的措施落在实处。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全县各级政府、村(社区)及广大农民朋友的大力配合,共同努力。

记者:张文涛 通讯员:张善明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严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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