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委编办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县经编办核准且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为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应公示单位先准备年度报告公示材料,对年度报告公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材料准备齐全后网上提交至“事业单位在线”年度报告申报系统;举办单位负责对事业单位完成年度报告的时限进行督办,并审核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通知》强调,公示结束后,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排查,对未按时和不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处罚、限期整改直至收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结果作为对该单位的绩效、诚信情况记录在案,并通过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和襄阳市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示。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797630111
通讯员:甘院军 刘洋
来源:谷城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任丹 / 编审:翟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