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出行安全!谷城交警全城专项整治,速看

©原创   2026-05-08 11:46   云上谷城

自5月1日起,新修订《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5月7日,谷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及城乡路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专项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及乘坐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交通乱象。按照条例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罚款。”

谷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关中队指导员胡万里介绍:“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对自己负责才是对家人最好的爱,请广大市民出行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记者:张伽禾、邹静宇

编辑:邓植元|审核:陈声权 琚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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