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襄阳医保有大变化
又有六大慢性病纳入医保范围
同时提高了部分慢性病医保报销标准
通知表明,从9月1日起,在高血压、糖尿病等23个病种基础上,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新增6个病种,从而达到29个病种。
新增6个慢性病门诊报销病种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每月限额200元
√冠心病PCI术后(限术后一年内)每月限额600元(含替格瑞洛等特殊药治疗)
√扩张性心肌病每月限额200元
√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每月限额根据实际使用抗病毒药确定
√肝豆状核变性每月限额3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每月限额300元
调整部分病种支付范围和标准
√重性精神病每月限额400元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透析治疗每月限额为:三级医院6500元,其它医院5800元,含降压、抗贫血及钙磷代谢等药治疗(包括司维拉姆等特殊药治疗)
√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每月限额根据实际服用抗排斥药确定,降压、护肾其它辅助用药限额200元
对于患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种的,其月定额标准以定额较高病种的月定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月定额标准增加100元,但最多增加至500元(透析治疗、抗排斥治疗除外)。
调整部分慢病性评审标准
√将“高血压病Ⅲ期”调整为“高血压病”,评审标准:确诊高血压病伴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将“糖尿病”的评审标准调整为确诊糖尿病。
√将“肝硬化失代偿期”调整为“肝硬化”,评审标准:确诊为肝硬化。
需要注意的是: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累计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透析、抗排斥治疗及重性精神病支付9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透析、抗排斥治疗及重性精神病支付80%)。
尿毒症和冠心病PCI术后患者需使用特殊药的,不再另行申报,由医生根据病情使用,医保办审核,其费用按规定比例先行自付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