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份谷城县民政局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2万余元后,近日,再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7万余元。
补贴按照每个城市低保对象74元,城市特困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对象147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158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244元,农村低保对象52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对象98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109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216元的标准,向全县13583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70669元,预计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将有效减轻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提升其幸福指数。
通讯员:张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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