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令第652号)(鄂人社发【2016】23号)以及《湖北省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报考谷城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6月25日(6月22日、23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谷城县教育局人事科(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教育局五楼) 。
三、考生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及复印件。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3张(照片上端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照片反面写上姓名)。
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及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对象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名单附后,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其它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考生在每面复印件上签名。
2、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不能产生歧义,避免考生重复往返。
4、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对已办理正式录聘手续的在编在岗教师,必须提供相关的离职证明材料。
6、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谷城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谷城教育信息网”。
咨询电话:0710-7338417
谷城县教育局 谷城县人社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