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有
“农业户口”这4个字的人恭喜了
近日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正式发布
其中包含各项补贴与奖励
来看看其中一些与我们
息息相关的政策吧
1、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019年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
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产粮大县奖励
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
2、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
3、农业科技人才支撑
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
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高质量发展,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支持各地采取担保费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降低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以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提升其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
4、农业防灾减灾
农业生产救灾补助
包括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及生物灾害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恢复农业生产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费,牧区抗灾保畜所需的储草棚(库)、牲畜暖棚和应急调运饲草料补助等。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以及水稻、小麦、玉米制种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
5、乡村建设
农村人环境整治先进县奖励
中央财政在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和引导各地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奖补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原则上应达到85%以上。奖补资金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建设和后续管护能力提升,兼顾户厕改造。
除此以外所有农村户口的人注意啦!
早些时候,
“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进一步确认了农村户口的权益
农民的养老金将稳步增长
文件提出,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
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
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
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内道路建设。
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
《意见》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全国农村住房大改造即将启动!
除了上述的好消息,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农村住房大改造即将启动!
其中提到,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条件较好的省(区、市)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这么多好消息
赶紧告诉你的亲戚朋友吧
来源:襄阳播报
责任编辑:杨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