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汉江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调研报告

©原创   2019-04-24 10:47   云上谷城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强汉江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排查汉江岸线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现状,摸清资源底数,近期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人员,对汉江(干流)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基础性资料进行了收集汇总,认真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保护与利用的成效和不足,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谷城县汉江岸线资源综合现状

汉江流经谷城约70千米,是谷城重要的水源地,途经冷集镇、畜牧场、城关镇、庙滩镇、汉江林场、庙岗林场、茨河镇等,在谷城行政界线范围内正常行洪岸线总面积4341.57公顷,其中:汉江水面面积2892.83公顷,汉江滩涂面积1448.74公顷。汉江沿岸防护林(迎水面第一层山脊以内)面积1730.72公顷,树种以杨树、松树、栎树及杂灌为主。

谷城严格按照“长江(汉江)大保护”精神以及《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谷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初步方案,内容包括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集中建设区水系岸线规划等。2018年制定了《谷城县汉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计划到2025年,汉江干流两岸造林绿化全面完成,实现应绿尽绿,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完善沿江生态防护体系,初步形成连续完整、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目前,谷城已经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汉江堤防国有土地使用权10522米,土地面积30.1176公顷,登记范围为谷城经济开发区龚家河段至庙滩镇蒋家套段的汉江堤防用地。

二、谷城县汉江岸线资源利用现状

目前谷城汉江岸线国土资源基本维持自然现状,其中冷集段有部分滩涂进行了开发利用,主要是围堰开展水产养殖,面积292.87公顷。汉江岸线的林业资源重点是以保护为主,汉江沿岸1730.72公顷防护林面积(迎水面第一层山脊以内)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加以保护。

一是加强了汉江岸线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开发。2016年谷城实施了涉及汉江岸线庙滩、冷集等7个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规模为5567.1亩,项目区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两大工程组成。实施后增加了耕地4037.6亩,其中水田191.8亩,旱地3845.8亩。通过整理既为谷城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也提高了村级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建设。

二是加强了汉江岸线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汉江岸线重点建设的是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不仅是汉江的防护林带,而且生产了大量的木材,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冷集镇在汉江岸线建设了近200公顷的黄桃基地;庙岗林场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投资621.16万元建设了茨河森林小镇国家储备林庙岗林场示范区项目;城关镇安家岗村王马套作为2019年义务植树活动基地,建成了14公顷的景观绿化基地。

三是加强了汉江岸线违法案件的查处。近年来,重点对汉江沿线的非法砂场、非法码头等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排查,先后依法查处了汉江沿岸的谷城县喻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茨河杨华违法违规占地行为,查处面积45余亩。同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对汉江沿岸的砂场设备、汉江游乐宫、汉江渔村进行了强制拆除。

三、汉江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岸线边界不清。我县水域岸线未埋设界桩,未进行勘察定界,导致边界不清,管理不到位。

2.缺少整体规划。汉江岸线缺少一个综合“山水林田湖草”为一体的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岸线的生态修复、复垦复绿、造林绿化等生态保护和岸线的合理开发利用缺乏统一协调机制。

3.缺少专项资金支持。沿江造林地多属农民承包经营,造林绿化每亩造林、管护投入在千元以上,由于没有项目资金支持,农民承担不起,不愿绿化,造林绿化推动困难。

4.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时有发生。虽然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及时巡查、监督、查处,但由于多种原因,少数地方违法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

5.岸线资源利用率不高。汉江岸线是优质的休闲旅游资源,但由于缺乏大规划、大资金投入,造成沿汉江自然生态风光开发不够,尚未形成旅游氛围。

四、推进谷城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1.制定汉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由市发改部门牵头,联合沿线县市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研究制定汉江岸线保护和利用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岸线边界,区划保护和利用功能区,积极包装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落实实施主体。

2.加强汉江岸线绿化保障工作。按照绿满襄阳和全市汉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责任单位,落实资金,为打造汉江风光带打下坚实的生态基础。

3.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建议对低效利用的岸线资源调整整合,在下一轮规划修编时,各乡镇切实结合本辖区内岸线资源,合理进行用地布局。

4.合理利用土地,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一是把汉江岸线一定范围内纳入建设控制区域,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方面严格审查,合理利用土地。引导项目向陆域纵深布局,对生产性项目及破坏岸线的项目,一律不得贴岸布置。二是明确开发利用的原则。坚持利用与治理相结合,既要合理开发利用,又要兼顾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水源保护等方面。三是持续加大对汉江岸线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达到移送移交条件的,坚决移送移交。

5.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按有序开发、节约资源的原则,做好砂石集并中心建设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实行矿产开发利用社会经济效益、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绩效综合评估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交通设施、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森林(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旅游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区域或者生态敏感区域范围内开发矿产资源。除开采地热、矿泉水外,不得在重要城镇、重点景区周边新设采矿权。二是建立净采矿权出让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联合踏勘,在采矿权出让前,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矿山所在乡镇、村民代表和相关利益方,对拟出让采矿权项目涉及的环境评价、安全距离、林地占用、水土保持、征地拆迁等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出让。三是节约资源,有序开采。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对矿产资源有序开采,并及时恢复生产条件,复垦复绿。

谷城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刘永波 朱杰波

责任编辑: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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