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推进严格执法,保证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全面提高法治湖北建设质量和水平。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晓东,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省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和省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等重要论断,从严从实抓学懂弄通,对标对表抓贯彻执行,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北落地生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提高法治湖北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省委党内法规的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对今年的重大立法项目要加强调研论证,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示范创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党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为契机,迅速对标对表,找准短板、攻坚克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冤假错案,依法依规化解地方隐性债务、处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依法化解各类风险和矛盾,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狠抓法治建设任务落实;注重统筹协调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领域间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强化督察考核,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不力、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守荣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