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通报】第五十一期 你所看到的可能还不止这些

©原创   2019-04-12 10:03   云上谷城

谷城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情况的

通  报

(第五十一期)

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谷城县城市管理水平。2019年4月8日至4月10日,谷城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所属辖区(城关镇、开发区)、职能部门、县直单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干干净净每一天”清洁家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辖区(城关镇、开发区)检查情况

检查专班随机抽查了筑阳社区、泰山庙社区辖区内的部分街道,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筑阳社区城北街

1、检查专班检查时,未发现佩戴红袖标的巡查人员到岗,该路段包保单位是县委党校。

2、少数商户出店经营,并占道搭设四角遮阳篷(图一)。

3、道路两侧“三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图二)。

4、路边电线杆、窗户、空调外机上存在随意牵绳,晾晒衣物现象(图三至图四)。

5、道路两侧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如旧家具、废品、防盗窗,杂物等(图五至图七)。

6、路边摆放有移动店招,且墙面悬挂有广告横幅(图八至图九)。

7、路边及支道墙面上“牛皮癣”未清理彻底,仍存在乱贴乱画现象(图十至图十二)。

(二)泰山庙社区四组、五组

1、某幼儿园围墙周边淤积有大量白色垃圾,多处地面卫生较差(图十三至图十四)。

2、道路边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如铁窗、旧家具、搅拌机、报废三轮车、杂物等(图十五至图十九)。

3、路边部分居民楼前存在随意牵绳,晾晒衣物现象(图二十至图二十二)。

4、墙面、下水管道上“牛皮癣”未清理彻底,仍存在乱贴乱画现象(图二十三至图二十四)。

二、职能部门检查情况

检查专班对涉及职能部门的环境卫生整治问题进行了随机检查,并对前期通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医院家属院杏林小区(东二街)。

家属楼后和医院车棚内有显眼白色垃圾和落叶,未及时清理(图二十五至图二十六);

小区门卫室角落、家属楼下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如花盆、废品、沙堆、石块、杂物等(图二十七至图三十一);

小区墙边和车棚内多处停放有报废自行车,院内电动车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图三十二至图三十五);

院内绿化树上存在随意牵绳,晾晒衣物现象(图三十六至图三十八);

停车棚棚亭损坏,未及时修补(图三十九);

门卫室旁,家属楼下摆放有移动店招,且存在乱贴乱画现象(图四十至图四十二),上述问题所属职能部门是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27日,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已对县医院家属院杏林小区通报1次(第四十五期检查通报),上述部分相同问题,至今仍未整改。

2、谷城县廉租房东二街居住小区。

对外出租店铺“门前三保”范围内存在出店经营现象(图四十三);

对外出租店铺门前“三车”连停乱放(图四十四至图四十五);

对外出租店铺门前摆放有拖布(图四十六);

自行车棚损坏,未及时修补(图四十七);

主体墙面和楼道内“牛皮癣”未清理干净,仍存在乱贴乱画现象(图四十八至图五十一),上述问题所属职能部门是县住建局。

三、县直单位检查情况

检查专班随机检查了县房产交易中心、建设银行粉阳路支行“门前三保”、单位机关院内和家属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房产交易中心(含家属院)

1、单位门前未发现 “门前三保”责任牌及责任人。

2、单位院内杂草丛生,绿化区内落叶较多,未及时清理(图五十二至图五十三)。

3、家属楼下、车库内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如砖堆、废品、石堆、旧沙发,杂物等(图五十四至五十九)。

4、楼梯道内存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图六十)。

5、绿化区、车棚外存在随意牵绳,晾晒衣物现象(图六十一至图六十二)。

6、院内停放有1辆“僵尸车”(图六十三)。

7、主体墙面横幅破损,且院门口和楼梯道内存在少量 “牛皮癣”,未及时清理(图六十四至图六十六)。

(二)建设银行粉阳路支行

1、“门前三保”责任牌未及时更新,仍为“门前三包”字样(图六十七)。

2、楼道内有显眼白色垃圾,且存在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理现象(图六十八至图六十九)。

3、“门前三保”范围内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图七十)。

4、“门前三保”范围内下水道盖板破损,且存在行道板缺损、下陷现象(图七十一至图七十二)。

5、主体楼下、自行车棚内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如旧家具、玻璃、废品、杂物等(图七十三至图七十六)。

6、院内存在随意牵绳,晾晒衣物现象(图七十七)。

7、门前、院内少量“牛皮癣”未及时清理,仍存在乱涂乱画现象(图七十八至八十一)。

针对上述问题,请城关镇及所属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县直单位根据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干干净净每一天”清洁家园活动的相关要求,履职尽责,及时整改,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资料,及前后对比照片报送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chjws@163.com)。

2019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璐

编审: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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