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悄密无人知,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被查了出来。这一结果都是我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法律意识淡薄,糊涂胆大,无视组织原则和财务规定造成的。”
近日,谷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贪污罪依法对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追缴其非法所得赃款22425.15元。
据谷城县检察机关指控,马某任谷城某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期间,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国家粮食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少上账、不上账的方式,非法占有国家粮食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92425.15元。
另悉,2015年8月,马某因骗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被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4月21日,马某向县监察委员会投案;同年6月12日,其亲属退赃款70000元。
(来源:通讯员 王东兴 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