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枪支还帮忙介绍,促成他人买卖成功。近日,谷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4年。
2012年12月,在广东深圳打工的雷某接到武汉好友徐某“能否买到枪支”的电话后,便热心四处打听,当得到同事“文哥”(台湾人,姓名不详)能搞到枪支的答复后,就将信息传给了徐某。几天后,徐某和其同伙吴某在深圳找到雷某并约在宾馆见面。当日下午,雷某和“文哥”带着黑白两支高仿制式手枪来到宾馆同徐某、吴某商谈枪支买卖事宜。徐某和吴某因不能确认手枪真伪,同“文哥”商定了联系方式和交易方式后,付了5000元定金将枪带回武汉确认,雷某也跟随来到武汉。经“确认”后,吴某购买了其中的一支黑色手枪,另一支银白色手枪由徐某和雷某带回襄阳,后徐某联系卖给了从事毒品交易的涂某。
2013年9月,涂某因涉嫌犯罪被查,谷城县公安局民警在涂某的租住屋内将此手枪和10发子弹提取。经鉴定,此手枪具有致伤力属于枪支,送检的子弹是国产制式军用枪支弹药。
案发后,涂某、徐某和吴某相继落网。2015年,雷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东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于今年3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 袁正昌 杨建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