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采伐许可证 谷城男子砍自家树也犯了法

2018-11-16 09:35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卖掉自己承包的责任山上的树木,交给他人砍伐,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昨日,记者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谷城县石花镇土桥沟村,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一起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据谷城县石花镇林业管理站站长黄海砚介绍,林业管理人员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到,石花镇土桥沟村一组村民彭某将自己承包的责任山上的花栎树,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个体加工户陈某,陈某将树砍伐并运走。彭某的林权证面积为2.4亩,现场砍伐面积约1亩。管理站工作人员当场要求停止一切砍伐搬运行为。

谷城县森林公安局石花派出所所长余四海表示,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责令砍伐人陈某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以林木价值两倍的罚款。

彭某表示,他不知道砍伐自己种的树还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今后将吸取教训,不再乱砍伐。

(来源:襄阳日报 通讯员 李丹 全媒体记者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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