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村困境留守老人的实际困难,切实落实关爱服务措施,在推进政府救助等关爱服务措施的同时,谷城县民政局加大关爱服务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农村困境留守老人相关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谷民政函【2018】36号),对农村困境留守老人帮护责任人落实陪护补贴和看护补贴。
001
陪护补贴
对农村困境留守老人因病住院、无直系亲属陪护的,由所在村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雇请一名陪护人员并将相关情况报县民政局审核备案,雇请的陪护人员按50元/天的标准给予补贴,以住院医疗凭据为依据核算补贴天数,全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002
看护补贴
对困境留守老人,因生活自理能力差确需看护的,经本人申请,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核实同意后,可确定一名看护人员,协议约定看护责任,为其提供看管、探视、照料以及代购生活用品等服务,对履行看护责任的,给予看护补贴70元/月。
随着对农村困境留守老人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将极大地提升农村困境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质量,提高老人的幸福指数。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 唐少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