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了!9月25日网上报名

2018-09-11 16:25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及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秋季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1、凡户籍在谷城县内或任教学校在谷城县的人员,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符合新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任职学校在谷城县境内教师资格证需要升级的中小学教师。

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由襄阳市教育局负责。

二、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也可视为合格学历)。

(4)其余非师范类学校毕业学历的,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凭《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即档案中有教育学、心理学必修成绩,有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有教育实习成绩等)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教师资格学段学科应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段、学科和应相一致,不得跨学段、跨学科申报教师资格。

2、普通话条件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申请其它学科和其它类别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所有证件需要网查核实。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

4、身心健康,经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时间安排

1、认定信息发布时间:9月21日之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5日—10月1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07:00—24:00(非网报时段网络不开放)。

3、现场确认时间:9月26日-10月19日(工作日)。

4、认定数据处理时间:10月22日—11月23日。

5、证书打印及发证:12月14日之前。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程序

1、网上申报时间:9月25日—10月1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07:00—24:00(非网报时段网络不开放)。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善所需信息。

(1)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人真实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

(2)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即湖北省)及认定机构(即谷城县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即谷城县教育局)。否则系统不识别,影响申请人申报。

(二)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 9月26日-10月19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谷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请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网络系统会自动关闭,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到襄阳市教育局局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单位谷城县教育局教师科,联系电话:0710-7338415,QQ群号:497566148(申请人网报后请实名加入此群,以方便信息交流)。

3、现场确认需提交验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此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2010年前入学并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查验《毕业生学籍档案》。

②《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见后附件,或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下载,A4纸打印一式二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或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鉴定并盖章。

⑦交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注明单位、姓名)。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材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有关证书原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所有材料须用自备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封面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申请资格种类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4.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申请费用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认定不收取费用。

现场确认合格申请人员由谷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不认可申请人个人自行体检结果(现场确认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体检), 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来源:谷城新闻网)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