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谷城县人社局获悉,从8月20日起,襄阳市各类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纳入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具体执行标准是:
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执行工伤风险一类行业费率标准,即:0.2%;参加生育保险执行费率标准,即:0.5%。公务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准申报,按月核定。公务员工伤、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从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公务员个人不缴纳。
参保后,公务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严格按照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落实,从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公务员工伤、生育保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社部门负责参保核定和待遇支付,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以上办法,谷城同步执行。
(来源:云上谷城全媒体记者:龚存银 通讯员 余启顺 韦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