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职责:
1、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2、拟订并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国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3、指导建立国家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4、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国家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系统。配合并参与国际组织对重大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5、参与开展疫苗研究,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并对全国免疫策略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
6、研究开发并推广先进的检测、检验方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提供有关技术仲裁服务,受卫生部认定,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性分析。
7、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负责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搜集、分析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组织实施全国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为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卫生战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对影响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防治策略与措施的研究与评价,推广成熟的技术与方案。
10、组织实施国家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指导、参与和建立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项目,探讨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成熟的技术与经验。11、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技术指导,研究农村事业发展中与饮用水卫生相关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12、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13、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
14、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15、承担卫生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职责:
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炭疽结核病血吸虫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洪灾 旱灾 震灾 震灾防病等。
救死扶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肿瘤糖尿病等。
疫苗与接种 :免疫程序 疫苗研究进展
免疫规划传播材料等生物安全 :国际交流 实验室安全周 培训 实验室安全简报
此外,还包括:少儿/学校卫生 ,老年保健 ,健康促进 ,妇幼保健 ,放射卫生 ,环境卫生 ,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营养与食品卫生等方面。
(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