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妯娌打骂,丈夫上前帮忙,结果将弟媳打伤。近日,谷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城关镇某社区男子陈某昌和弟媳两家因房屋边界早有矛盾。去年底,弟媳家翻新房屋,在换室外厕所门时,陈某昌的妻子李某与弟媳张某为厕所门方向发生争执。争吵中,李某上前将厕所上的砖掀掉了几块。张某见状,便与其儿子同李某争吵并撕扯一起。在屋内忙活的陈某昌见李某要吃亏,就从门前拿起一根木棒跑到跟前,朝弟媳和弟媳儿子的背后打去,致受伤。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五椎体骨折,腰2、3左侧横突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今年4月19日,陈某昌亲属与张某达成赔偿协议并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5000元,得到了张某的谅解。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袁正昌 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