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抱侥幸心理上路行驶
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
8月4日晚,谷城交警大队在城关镇银城大道路段设卡,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
晚8时30分许,一辆白色奇瑞的小轿车缓缓驶来,看见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驾驶员赶紧打方向驶入旁边小区通道内。发现异常情况后,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示意其将车辆熄火并接受检查,可该车驾驶员却拒不配合,还将车窗紧紧锁死。
(▲视频截图)
经过10多分钟的劝说和沟通,驾驶员才终于摇下车窗,执勤民警采取果断措施强行打开车门,将该男子控制住。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强制传唤,经呼吸酒精检测,结果为47.7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柴某,47岁,谷城城关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据柴某交代,当晚他在家中喝了一瓶啤酒,因接到朋友电话让其到火车站接人,碍于情面他不好拒绝。于是,柴某便独自驾车前往火车站,不料在半路被交警逮个正着,柴某意识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又没有驾驶证,害怕被查处,才拒不开门与交警对峙。
目前,柴某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
科普时间
一、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二、无证驾驶处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谷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