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谷城县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细化措施,“阳光安置”退役士兵。
由县编办拟定安置岗位和编制计划。县安置办联合人武部,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审查档案等材料,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实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依据退役士兵档案及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书记分,按得分总和排序,由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在政府下达的安排工作任务计划内自主选择安置岗位。
按鄂政发【2017】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安置计划,由县政府审定后,下达到有关单位。在此基础上,由县安置办、县编办依据退役士官所选单位和岗位,分别出具安置介绍信和编制通知单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安置手续。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 尚灵平 薛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