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谷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晓林主持会议,副主任乐洪运、龚莲、陈敬友、任绍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许杰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海洋,副县长雷晓红,县人民法院院长詹爱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欲晓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及县财政局等15个单位和部门关于2016年度谷城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均获得满意等次。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发展全域旅游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报告和审议意见。
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将石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召开专题学习会,进行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
(来源:云上谷城全媒体记者:詹丽 通讯员 宛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