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谷城县委巡察办获悉,石花镇巩湾村书记刘某军因亲属刘某合违规领取水稻保险金2416.8元,被该镇纪委问责并写书面检讨。
2017年6月,巩湾村有121户村民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谷城分公司申报了水稻保险,投保标准6元每亩。村书记刘某军叫村小组组长找到其哥哥刘某合,和其他村民一起作为投保人申报了水稻保险。当年水稻遭受旱灾,2017年11月31日,保险公司对16户进行赔付,其中赔付对象就有刘某合,刘某合入保金额295.08元,保险公司赔付了2416.8元。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随后展开调查,在初步查实刘某合没有种植水稻又领取保险金后,将此问题移交给当地纪委部门。目前,保险公司赔付给刘某合的2416.8元钱已清退到财政专户,村书记刘某军已写出书面检讨。
(来源:云上谷城 通讯员 长鸣 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