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盛康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曾凡强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曾凡强在任石花镇城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以春节拜年和办理单位业务名义用公款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及补助;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账外报销单位接待购烟酒茶叶及餐费等支出。2018年2月,曾凡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茨河镇石嘴子村村支两委委员、妇女主任姜菊秀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等问题。2016年1月,姜菊秀以集体名义购买赠送礼品;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经手开支村级招待费,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2月,姜菊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庙滩镇城建服务中心负责人占华胜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庙滩镇城建服务中心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并用餐费发票冲销,占华胜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1月,占华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谷城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