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巡察组,在你们帮助下,我们村已经和施工单位达成了书面协议,村集体前期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入的两万多块钱,可以在工程总价里面抵扣了,我这心里也踏实了!”这是4月25日一大早,盛康镇一村书记赶到县委巡察一组驻地时,对调查协调此事的巡察人员说出的一番话。
该村属于经济困难贫困村,在各方扶持下于2016年5月开工新建了100k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为了项目能尽早开建,在项目用地征地流转、树木补偿、场地平整、配电室、大门、架线栽杆等方面,积极投工投劳,并支付了2.26万元的相关费用。同年7月,总价75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顺利并网发电。依据合同和决算书,至2018年4月该村实际支付工程款近50万元。
“光伏发电是惠及全体村民的扶贫产业项目,由于没有项目建设经验,如何管理好建设资金,不花冤枉钱,一直是我们操心的事。这次巡察组来检查核查扶贫项目,宣传政策规定,传授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帮助落实这2万多块钱的事,先后来村里4次,组织双方协调协商,直至施工单位同意签署协议抵扣工程款。目前该村正为光伏二期增容费用犯愁,这钱刚好用到刀刃上了,巡察组的领导真帮了我们的大忙!”该村书记感慨地说。
“感谢谈不上,我们只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谷城县委巡察一组组长龙传平如是说。
据龙传平介绍,针对村级项目建设特点,巡察组组成专班,对全镇6个有重点扶贫项目建设的村,进行了实地核查。以帮助村集体管理用好扶贫产业项目建设资金为切入点,对项目招投标、预决算、计价计费、竣工验收、交接清单等单项内容,分类核实,精甄细察,确保扶贫资金实打实用于扶贫建设项目,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现在从上至下都在抓作风建设落实活动,这次帮村里挽回了损失,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县委巡察组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我代表全体村民为巡察组点个赞!”这是该村书记离开巡察一组驻地时,对巡察工作中肯、赞许的表述。
(全媒体通讯员:龙海涛 虞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