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晓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洪运、龚莲、陈敬友、龙德艳、任绍文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海洋,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政府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关于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报告、审议意见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庄重的宪法宣誓仪式。
(全媒体记者:任艳 宛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