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城石花派出所民警发现该镇陈家楼村周某,屋后菜地里种植有罂粟,随后民警将其种植的84株罂粟原植物予以铲除,并销毁,并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查处现场。 通讯员 供图)
经过教育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己,连称自己不应该相信罂粟果能治病,铤而走险种植罂粟。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罂粟超过500株以上的将面临刑事处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