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谷城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原创   2026-01-27 14:45   云上谷城

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谷城城市品质,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谷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谷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联合开展“严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现将县府街、康乐路、城内街、城内北街、粉水路等区域划定为“严管示范街区”,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停放机动车、“三车”,维护道路畅通

“严管示范街区”范围内:请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三车”因地制宜的按照车头、车尾方向一致的顺序规范停放在人行道以上施划的“三车”停放线内,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对不按规定停放 “三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暂扣其车辆。

“严管示范街区”范围内:请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划线车位内,县城区生态停车场、东泰谷宸府等小区,将面向市民朋友们免费提供2小时停车服务,对于违停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罚,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车,依规归还车辆

归还共享电动车时,请务必在人行道以上划定的“三车”停放线电子围栏内,因地制宜的按照车头、车尾方向一致的顺序规范停放完成还车操作。禁止在电子围栏外、机动车道等区域违规停放或还车,避免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三、落实"门前三保",共担管理责任

按照《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沿线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三保”责任,对顾客未按规定停放机动车、“三车”行为,及时主动进行宣传和劝导,督促顾客文明规范停放车辆。同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店占道经营、违规搭建、占道堆放物料、沿街晾晒,共同维护街面秩序。对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城管部门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处。

市民朋友们,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付出与努力。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细节做起,以文明行动擦亮城市底色,以共同参与缔造美好生活。

谷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谷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6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