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水域安全、生态平衡,近年来,谷城警方立足辖区水域实际,积极开展巡逻宣防工作。11月26日中午12时30分许,五山派出所执勤民警开展例行巡查时,正在河里进行电捕鱼作业的胡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执法民警迅速行动,现场依法查扣了其使用的带电网抄、电瓶、升压器及锂电池等作案工具,以及鲤鱼、鲫鱼、鳊鱼等野生渔获物。经初步讯问,胡某对其使用禁止方式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胡某交代,因其家中当晚有客人来访聚餐,为准备招待菜肴,便萌生了“捞些小鱼炸制后作为下酒菜”的想法。虽明知电力捕鱼系违法行为,但仍心存侥幸,利用其家中存有的电鱼设备,于当日午饭后携带电鱼设备前往附近的河段,穿戴绝缘裤下水后,组装好电鱼设备开始实施非法捕捞。没想到,作业不久即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胡某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谷城警方在此提醒:电打鱼不仅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会损害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环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地方性渔业法规明令禁止的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任何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实施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通讯员:刘杨
一审:邓植元
二审:冷晶晶
三审:张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