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个体工商户经营宣传手册

2025-09-11 14:38   云上谷城

第一章 开办便利度

一、线上办理全流程

1.湖北政务服务网操作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通过支付宝扫码或账号注册完成实名认证。

进入“企业登记开办专区”,选择“我没有名称”或“我不需要名称”入口,填写市场主体所在地(如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选择管辖市场监管所。

提交“基本情况”“人员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住所证明”(采用住所承诺制,填报真实地址即可)。

完成“多证合一”匹配后提交审核,初审通过后进行电子签名(微信扫码操作),终审后打印归档表并领取营业执照。

2.集群登记与过渡地址

创业孵化器、集群登记托管机构提供阶段性过渡地址,社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立集中登记驿站,从事社区服务、居民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免费入驻。

二、“个转企”申请

改革亮点:直接变更登记模式,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历史年度报告,1天内完成营业执照、公章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刻制、银行开户等手续。

适用对象:拟转型为企业但担心无形资产“归零”的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 经营与退出便利性

一、经营过程中的支持措施

1.“个转企”政策延续

转型后企业可依法延续原有效行政许可(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避免重复审批。

2.用能成本减免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退出市场的简易流程

1.简易注销模式

适用范围:“两证整合”改革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操作步骤: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信息通过省级平台推送至税务部门,10天内反馈清税结果。无异议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无需提交承诺书或公示。

跨区域办理:推荐非辖区内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避免往返注册地开具清税证明。

第三章 特殊人群补贴政策

一、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1.补贴对象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2.优惠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社保优惠

1.社保费率降低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至2024年底)。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2022年未缴清的养老保险费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第四章 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至2027年12月31日)

2.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3.“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第五章 金融支持与用能成本

一、融资支持措施

1.政府性融资担保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建立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四补”机制,探索差额补贴。

2.专属信贷产品

推广“301”贷款模式(3分钟申请、0人工干预、1键式提款),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30万元、期限≤3年的贷款,省级财政按规模的1%奖补。

二、支付手续费降低

鼓励银行对个体工商户首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5折优惠,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鼓励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9折(执行至2026年04月07日)。

注:以上政策可供参考。建议定期关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咨询专业机构,确保享受最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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