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谷城县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谷城县行政审批局今年出台了《关于规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意见》,从完善代理机构信息、代理行为差错管理、完善考评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档案。对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重点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信用信息、从业人员从业社保、资质证书等情况,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具备代理能力,满足形势需求。同时对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5月份,谷城县行政审批局已对19家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进行登记公示。
实行差错行为公示记录。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行为进行见证管理,对发现的差错行为进行记录并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谷城县行政审批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进行日常随机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有序、发布的招标投标活动信息是否准确及时完整等。每年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建立年度考评机制。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实行年度考评机制,每年得分在次年一月份由谷城县行政审批局、各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多方联合评分,评分由基本信息、“一标一评”、差错行为记录和定期随机抽查情况组成。考评分数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谷城县将持续通过“制度规范+信用约束+动态监管+联合治理”创新模式,推动招标代理行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规范”转变,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为打造公平、高效、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提供可复制的“谷城经验”。
通讯员:杨梦婷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