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8日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明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谷城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谷城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十五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谷城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编辑:周碧伟|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