铤而走险牟利,谷城一男子违法运输15件烟花被处罚

©原创   2024-11-04 09:59   云上谷城

本想自己运输并售卖烟花爆竹牟利,却不想竟是违法。近日,没有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张某,驾车运输15件烟花时,被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他后悔不已:“路过看见烟花便宜就买了,没有想太多。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安全‘无价’。”

今年41岁的青年男子张某,家住谷城县一乡镇农村,在集镇上经营着一家生活超市,顺带销售一点烟花爆竹,往日都是专门在销售公司定购,由公司派遣有资质的专用车辆上门配送,保证运输安全。

10月14日下午,张某外出办事,当他驾车途经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烟花爆竹批发市场时,发现此处销售的烟花种类较为齐全,价格也比较便宜。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且自家车辆也不符合长途运输标准,就一时冲动,出资1000元购买了15件烟花,打算运回家给孩子玩一些,再向外销售一部分,从中赚取差价。

随后,张某把购买的15件烟花装进自家货车。由于担心沿途被检查发现,他还把烟花遮挡得严严实实。后来被谷城公安、应急局联合执法专班当场查获。

谷城警方后经调查并裁决,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张某罚款一万元,没收其非法运输的15件烟花。

“使用一般无安全保障的车辆长途运输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不仅可能造成车毁人亡,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管民警介绍道。

通讯员:王祖军 温志刚

编辑:冷晶晶|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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