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谷城县召开绿色矿山建设会议。会议强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县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副县长闫俊锋到会讲话。
会议指出,县资源规划局要严密部署、强化督查、积极服务,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加强监督、动态管理。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产且剩余储量不低于三年的大中型矿山,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对于有效期内在产且剩余储量不足三年的大中型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强管理,着重做好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于已发证还未生产以及后续发证的大中型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1-2年内要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采矿权出让时将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纳入出让合同,县资源规划局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对于小型矿山,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要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闫俊锋要求各矿山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推进建设,县资源规划局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协调督办,相关单位要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聚焦关键重点,严把时间节点,统筹好人、财、物等资源,做到责任压实到位、配合协作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共建美丽谷城。
记者:张文涛 通讯员:黄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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