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谷城县交通运输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的通告》,对2024年7月31日前在谷城县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此次补贴分为三大类: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按照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车辆类型等,实施分档补贴,每辆车最低1万元、最高9.5万元,其中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补贴 3.5 万元。
符合补贴条件的道路货物经营业主可在谷城县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具体政策内容,下载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1),根据谷城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办理程序(附件2)准备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申请时间内前往受理地点办理。也可到谷城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三楼货运安全股咨询。补贴申请时限:从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通讯员:张琪 黄河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