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赋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多渠道、多角度共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近日,县总工会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检察+工会”工作对接推进会,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检察+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与工会双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联络会商、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配合、检察建议、法宣联动六项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整合资源,强化部门联动,搭建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共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强大合力。
《意见》强调,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横向联动的工作体系,将化解劳资纠纷融入全县大调解中心,不断建立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推动“检察+工会”检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立足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密切与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合作,把工会与人民检察院建立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融入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中,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创新“检察+工会”工作模式,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通讯员:陈正航 李锦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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