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管理和源头管控,加强预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谷城县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电动车经销点,执法人员对店内销售车辆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排查,要求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可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
在重点路段,执勤交警在做好安全宣传的同时,督促车主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对于多次教育不改的车主,予以车辆暂扣处理。
针对群众反映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牌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首先,需符合工信部有效期内的产品公告,其次,根据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车主需提供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交强险凭证等相关手续,到车管所现场查验车辆,对符合国家公共行业标准的车辆予以上牌。如有疑问请咨询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咨询热线:0710-7404690。”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刘红兵介绍。
记者:田强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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