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要不是遭遇难题,绝不会闹到法院。感谢法官,了结了纠纷,还解了怨!”近日,经调解,某资源公司向谷城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22年11月,某资源公司与随州某金属制品公司签订铝锭购销合同。该资源公司依约提供货物,但随州公司无故拖延货款,迟迟未予给付。后多次催要未果,资源公司将随州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两家企业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且一直以来双方信誉较好。但是此次资源公司急需货款周转,随州公司未予及时支付的态度让他们感到很无奈。
综合考虑两家企业的现实需求,为把诉讼活动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承办法官多轮沟通和协调,决定采取“以调代诉”的方式,先行开展庭前调解。
在面对面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企业互诉经营困境和经济难题,承办法官适时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资源公司撤回了起诉。
据悉,为护航市场主体发展,近年来,谷城县法院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为突破口,系统谋划,因案施策,开辟了为企业“减负”新路径。今年1—8月,谷城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2983件,结案2330件,其中,采取调解结案的有907件,占比达38.9%,惠及680余家市场主体。
通讯员:李杰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植元|责任编辑:翟竞
审核:余运超 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