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城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上谷人家” 商标授权使用公告

2023-08-27 10:00   云上谷城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做好三农工作、支撑保障全局大局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为有序推进谷城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规范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使用与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整体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建设培育“上谷人家”谷城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现就谷城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上谷人家”商标授权使用的管理细则公告如下:

1. 本办法所指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专指谷城县“上谷人家”公共品牌。公共品牌的使用,实行申报授权制度。

2. 申报使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生产、加工、经营性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必须是依法登记,且注册地、农产品及原料产地均在本县境内;

(2) 农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正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进行标准化生产,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化学品、激素、添加剂,并通过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合格;

(3) 农产品必须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 农产品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消费者投诉或被媒体曝光;

(5) 使用主体申报人应当向区域公共品牌持有单位签订品牌使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使用期限、双方权利、法律责任等内容。

3. 使用主体农产品进入市场前必须按区域公共品牌持有单位的要求,应当统一品质、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规格、统一价格进行销售。

4. 使用主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5.  需要使用区域公共品牌的使用主体向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单位提出申请,运营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并授权使用。

6.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公共品牌和商标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7. 对符合使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主体不收取任何费用。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申请“上谷人家”谷城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上谷人家”谷城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单位: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康钧 13697118855

联系邮箱:gcgcy@163.com

附件:企业产品相关信息申报表

谷城县农业农村局

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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