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在许多城市出现多年,但在谷城县这样一个小县城却是新鲜事物。自今年4月共享单车在谷城县投放运营以来,因其骑行便捷、绿色低碳等优点迅速受到广大市民的追捧,就在大家尽情享受这一新鲜代步工具时,却偏偏出现了一起恶意损毁共享电动车的案件。
民警带领周某指认现场
7月28日上午,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热心群众举报称,有人将一辆共享电动车扔在了南河水里。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赶至事发地,在南河大桥岸边的河里发现了浸泡在河水中的共享电动车。随后,民警迅速将电动车从水中打捞上岸,并联系共享单车经营者对该电动车进行维修检测,经检验确定电动车已彻底报废,损失价值3500元。
如此恶劣行径令人愤慨,如不及时打击震慑,极易引发跟风效仿,不仅损害商家利益,更影响市民们的出行便利和文明县城形象。“立案侦查,快侦快破!”警情迅速引起城关派出所领导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侦办专班对案件展开侦查。
周某恶意丢弃在河中的共享电动车
为快速侦破此案,阻止类似案件继续发生,专班民警们连续奋战三天三夜调阅事发地周边的监控视频,实地走访,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一名南漳籍的嫌疑人周某,通过进一步的人力摸排,成功于8月3日将正在某商城内吃快餐的周某抓获归案。
据周某交代,其因在南漳老家生活不太如意,便于今年7月初来到谷城县找工作,但却四处碰壁,工作没找到,兜儿里的资金也捉襟见肘,心情越发焦躁。案发当晚,他本想骑共享电动车在县城里转转散散心,走了很久终于在南河大桥上发现一辆共享单车,拿出手机扫码却发现,该电动车竟然没锁车,想到可以骑免费车,周某欢喜地将电动车骑上了桥面。没想到骑行没多久,车辆就因超范围开始提示要断电,但是周围又没有停车点,周某瞬间火气上来,觉得倒霉事全让自己碰上了,便萌生了“将车辆骑出规定的范围,反正是扣别人的钱”的想法。随后,周某硬生生用人力脚蹬将该辆共享电动车骑行到了桥对岸的河边,累得气喘吁吁的周某越看这辆电动车就越烦,为了解气就将车扔进了河里。
目前,谷城县公安局已对周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刘星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谷轩|责任编辑:翟竞
审核:余运超 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