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范捷飞、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专员李金阳到县人民医院,召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座谈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人民医院签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协议。
座谈会上,范捷飞对《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详细阐述了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县人民医院参会医师结合临床常见的各类交通事故有关住院问题进行踊跃发言和深入讨论。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熊劲松说:“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县的医疗龙头单位,始终秉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原则,全心全意服务患者。医院将严格执行并遵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对于救助基金适用范围内的患者全力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开展落实。”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依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财政部门为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基金管理人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
据悉,自7月1日《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县人民医院已为3名患者申请救助基金、总费用86000元,另有3名患者正在申请,费用约20000元。
通讯员:何继海 董士佳 王赫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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