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谷城人,楼市购房新举措出台,快看!

©原创   2023-07-24 11:22   云上谷城

谷城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六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释放,促进县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县住建局联合七部门制定出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六条措施。

一、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实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谷城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偿还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本付息总额。县定高层次产业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次月起,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分别给予购房补贴:

(一)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户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网签合同并备案,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

(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多孩且二孩、多孩为未成年人的家庭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户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网签合同并备案,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二孩)3万元(多孩)补贴。

第二款补贴与第一款补贴不重复享受,所需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负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局、银行建立购房补贴兑现保证金制度。

五、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政策,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解决二手房交易过户中转贷过程办理时间长、成本高、风险大、环节多等问题,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达到“降成本,防风险,促便利”的良好社会效益。

六、贯彻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2%下调至1%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六条措施自2023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本通知施行期间,国家、省、市、县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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