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就物业服务价格调整征求社会意见 拟分四个等级收费

2023-07-11 09:06   云上谷城

7月10日,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拟订的《襄阳市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调整方案》(简称《方案》)开始对外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或建议。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目前,襄阳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实行分等级收费,其中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1.4元/㎡/月、多层0.9元/㎡/月;二级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1.2元/㎡/月、多层0.7元/㎡/月;别墅类不超过3元/㎡/月。

《方案》指出,现行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0多年来基本无变化。随着物业服务成本持续上升、上级政策法规调整,现行物业服务档次不太合理,不利于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和物业服务向生活服务业转型,因此亟待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按照新的《方案》,前期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将由原来二个等级调整为四个等级,一级物业服务高层基准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多层为1.3元;二级物业服务高层基准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6元,多层为1.1元;三级物业服务高层基准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多层为0.9元;最低的等外物业服务高层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多层为0.7元。

同时坚持质价相符原则,如果超过服务等级标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允许上浮,普通住房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非普通住房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多层住宅为七层以下(含七层)住宅,有电梯的多层住宅楼可执行高层住宅收费标准,无电梯的高层住宅楼执行多层住宅收费标准。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在此期间,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科,邮寄地址: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发改委136室,邮政编码:441025,电子邮箱:535575839@qq.com,电话:0710-3604787。

来源:襄阳日报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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