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现将谷城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方力量监督,详见附件。
来源:谷城县水利局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现将谷城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方力量监督,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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